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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在使用中的功绩与整治——糜加平
来源: 作者:中国模板脚手架协会 发布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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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在使用中的功绩与整治

 中国模板脚手架协会  糜加平

 

一、国外发展概况

20世纪初,英国首先开发了用连接件与钢管组成的钢管脚手架,并逐步完善发展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由于这种脚手架具有加工简便、拆装灵活、搬运方便、通用性强等特点,很快推广应用到世界各国。在许多国家已形成各种形式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并得到了普遍应用。

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引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并且很快成为主导脚手架,由于很难到抗滑承载力的标准要求,所以多年来频发脚手架坍塌死亡事故,脚手架安全问题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55年,日本管理部门大力引进和推广门式脚手架,经过十多年的推广应用,才使脚手架的安全事故基本得到控制,连续十多年未发生因脚手架坍塌事故。

国外扣件式脚手架均由脚手架生产厂生产脚手架钢管的材质采用STK51,钢管直径为Ф48.6㎜,壁厚为2.5㎜钢管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钢管使用寿命。生产要求专门加工,如在钢管两端部700㎜处,各钻一个直径Ф9㎜的孔眼,用于钢管接长时插销钉之用。为了增加钢管的承载能力以及与扣件的摩擦力,日本还采用一种波纹钢管见图1冲压式钢板扣件见图2)。 


 

    

                                                                          图1 波纹钢管脚手架                                                                                 2 日本钢板扣件

由于扣件式脚手架的安全性较差,施工工效低,材料消耗量大,在技术上对扣件抗滑承载力的关键指标难于控制。因此,国外发达国家早已提出,不得将扣件式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架,只可用于诸如门式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其他脚手架的辅助连接杆和剪刀撑,不得用于搭建任何大型的脚手架系统和高大空间的模板支系统。

 

二、功绩与损失

6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广应用扣件式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使用了50多年,可以肯定地说,它在我国经济建设中作出了很大贡献,已成为建筑施工中不可少的施工工具。它在全国建筑施工中,贯彻执行“以钢代木”的国家政策,节约大量木材,取得了首功。小钢模在“以钢代木”的大旗下,也曾风光了三十多年,如今年高体衰已退出了市场。而扣件式脚手架仍在全国各种脚手架中,稳居首位,使用量达到60%以上。全国扣件式脚手架钢管使用量曾达到几千万吨,扣件总量约有几十亿个,它的历史功绩是不可埋没的。

但是,随着我国大量现代化大型建筑体系的出现,扣件式脚手架已不能适应建筑施工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脚手架钢管和扣件的材质、性能、加工质量等都有很多问题,加上安全性较差,施工工效低,材料消耗量大的问题,扣件脚手架应该逐步退位了。

150多年来,我国没有真正的扣件式脚手架生产厂,没有专门用于脚手架的钢管。我国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是按《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标准生产,材质为Q235的钢管。施工和租赁单位都直接到钢管生产厂购买钢管,按尺寸要求切断,表面刷防锈漆,甚至有的直接用黑管。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钢管只是普通钢管,不是脚手架钢管。这种钢管使用不久,就会严重锈蚀,导致壁厚变薄,承载强度大幅下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我国扣件脚手架采用的玛钢扣件可锻铸铁制作的,由于这种材质的性能与锻钢相差很远,且工艺上很难保证产品的一致性表面处理是涂漆或干脆没有做任何处理即使出厂时是合格产品,在工地应用一段时间后,锈蚀所造成的影响也会使产品的安全性大打折扣。

250年代日本以扣件式脚手架为主导脚手架,到70年代转为门式脚手架为主导脚手架,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我国从60年代开始应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到80年代这种脚手架成为主导脚手架经历了二十多年,从80年代到现在又经历了十多年,这种脚手架仍是主导脚手架,安全事故也是不断发生,除了产品质量问题外,还有很多其他问题。

首先是对脚手架和支架之间的概念有点模糊问题,80年代之前,我们一直把扣件式脚手架当作万能脚手架,不但能用作脚手架,也能用作支架,还可以搭设临时工棚、施工过道、栏杆、斜撑等等。80年代以后,我国建筑的结构有了很大变化,许多建筑物的体积和空间都越来越向高大、宏伟方面发展。由于扣件式脚手架的先天不足的原因,承载能力不够,不能承担支架的任务了。

其次是在施工应用中,许多施工企业在模板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模架设计和刚度验算,只靠经验来进行支撑系统布置,使支撑系统的刚度和稳定性考虑不足。另外,项目负责人只重视利益,对安全措施不重视,不少技术负责人没有对操作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加上有些工人素质较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操作人员没有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和拆除支撑,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第三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少数领导对扣件式脚手架监管力度不足,缺乏严格的质量监督和监控机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不健全,建筑市场十分混乱,钢管生产厂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钢管质量也越来越差对推广应用新型脚手架的力度不够,还在大量采用扣件脚手架作模板支架,依旧年年发生多起模架坍塌事故

我搜集了2001年~2010年发生的扣件式脚手架施工坍塌事故,由于收集的资料很有限,实际发生的事故和伤亡人数应该还要多。根据表1所示,扣件式脚手架10年内发生的脚手架坍塌安全事故201次,平均每年有20次;发生伤亡人数共计2380人,平均每年有238人伤亡。这是发生在10年内的数字,如果5个10年的数字,那就很可悲、可叹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坍塌伤亡表                 1

  

坍塌事故(次)

伤人数(人)

亡人数(人)

 

2001

8

25

15

 

2002

12

95

38

 

2003

8

102

40

 

2004

20

166

55

 

2005

16

103

46

 

2006

14

61

31

 

2007

24

116

65

 

2008

24

113

40

 

2009

31

105

39

 

2010

44

172

53

 

合计

201

1958

422

 

 

三、专项整治

2002年7月,浙江省杭州、宁波等市连续发生了三起由于使用劣质钢管、扣件造成施工支模架倒塌伤亡63人的重大事故。引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关键在于严肃执法,追究事故责任者的法律责任,要从源头上堵住劣质建材的生产流通渠道,并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于2003年9月1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这次专项整治的效果有以下几项

1、使生产、租赁和使用量大面广的劣质脚手架钢管、扣件的状况得到明显扭转;

2生产、租赁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3防止劣质钢管、扣件进入施工工地的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初步建立防范劣质钢管、扣件进入施工工地的机制;

4在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建设,使其逐步纳入法制化的监管轨道。

 这次专项整治的措施主要有以下4条。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钢管、扣件的生产、租赁和使用过程的管理。其中包括;  

1)生产单位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必须生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钢管、扣件出厂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租赁单位必须购买有产品标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钢管、扣件。对出租的钢管、扣件,要与租用单位签订质量协议。对施工单位返回的产品应进行检测,并标明检测日期和产品的使用次数,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销毁;

3)施工单位必须购买、租用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的钢管、扣件,钢管、扣件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不合格的、劣质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准使用;

4)加强钢管、扣件的质量检测工作,要发挥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作用。

2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专项整治。一是发动群众举报生产、销售和施工使用劣质钢管、扣件的违法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建行业协会、租赁协会等组织的作用。

3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违法案件要及时曝光,对大案要案要追踪报道。

4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制定管理规定和地方标准,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及报废制度,明确钢管、扣件的使用年限等。

以上可见,每条措施都规定得非常详细、非常明确、非常好。但是,可惜都没有能得到真正落实,靠一纸通知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如生产企业大多数都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不能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

由于有“产品合格证”厂家并不多,租赁企业购买的钢管、扣件大多没有产品标识和产品合格证明。另外,租赁企业规模大多数都很小,现有的钢管和扣件大部分都不合格,有些租赁企业还到施工企业和废旧品市场,购买过期的钢管和扣件。对施工单位返回的产品进行检测一般都做不到,能保持维修清理就不错了

施工单位在购买、租用钢管、扣件时,一般都不会向生产、租赁单位提出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等要求,也不会在钢管、扣件使用前,按有关规定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不合格的钢管、扣件,监理部门也不会提出不准使用的意见

专项整治的最终目标是防止劣质钢管、扣件进入施工工地,减少脚手架坍塌事故和伤亡人数。1已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可以看到,2003年是扣件式脚手架专项整治之年,当年脚手架倒塌事故8次,伤亡人数142人2004年脚手架倒塌事故达到20次,伤亡人数达到221人,没有见到阶段性成果。专项整治过了八年,脚手架倒塌事故反而越来越严重,2010年脚手架倒塌事故达到44次,伤亡人数225人,倒塌事故增长了5倍多,伤亡人数增加了近1倍。

                            

四、整治难度

年来,扣件式脚手架整治工作的进展不大,是由于整治工作的难度很大,理由是: 

1建筑钢管、扣件的使用量很大

我国在60年代初开始应用扣件脚手架,由于这种脚手架具有装拆灵活,搬运方便、通用性强、价格便宜等特点,所以在我国应用十分广泛,到了80年代其使用量占60%以上,这种脚手架已成为主导脚手架,经历了约二十年,安全事故发生还很多。从80年代到现在,又经历了约三十年,目前全国这种脚手架约有几千万吨以上,扣件约有几十亿个以上,仍是当前使用量最多的一种脚手架。但是,由于建筑结构体系和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脚手架已不能适应建筑施工发展的需要,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

2不合格的钢管、扣件比例很高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组合钢模板的推广应用,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大批钢模板租赁企业,扣件式脚手架的钢管和扣件也是主要租赁器材。由于钢管出租是以长度收取租赁费,一些租赁企业不守诚信,将标准规定脚手架钢管壁厚为3.50㎜改为3.20~2.75㎜,这样每吨可以多出20多米的钢管。由于缺乏监管,其他租赁企业也都只购壁厚3.00㎜以下的钢管,施工企业原有壁厚3.50㎜的钢管,也被租赁企业换成壁厚3.00㎜以下的钢管。

90年代以来,由于建筑市场十分混乱,监管力度不足,钢管生产厂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钢管质量也越来越差,标准壁厚的钢管没有市场,都只能生产壁厚为3.00㎜以下的钢管。钢管的材质也不稳定,许多小厂缺乏检测手段。另外,使用年限超过八年的钢管约有1/4以上,钢管内壁生锈,壁厚减薄,承载力下降。

扣件生产厂家大多是设备简陋的一些小型乡镇企业,为了市场竞争,扣件的重量越来越小,质量越来越差。一些设备好,技术强,质量好的扣件厂,在价格竞争中利益得不到保护,纷纷停产或转产目前全国脚手架扣件中80%以上为不合格品。

3涉及生产、租赁和施工等企业的面非常广

目前生产钢管和扣件的厂家规模都不大,但数量很多,约有上千家。钢管和扣件租赁企业的数量更多,大部分都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约有1多家,加上几千家施工企业也有大量的钢管和扣件,这是一笔巨大财产。

如此巨大数量的不合格钢管和扣件,已成为建筑施工安全的隐患,要在短时期内全部退出施工现场,要对几万家大小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是不可能的。因此专项整治工作不可能短期内完成。如此量大面广的不合格钢管和扣件,也都无法“禁止”使用,因为目前还没有那么多数量的其它脚手架来替代它,即使安全事故仍然不断发生,也只能继续使用。

 

五、几点建议

1健全管理体制和制度、加强监控机构和监管力度

多年来,专项整治的目标没有达到主要原因首先是监管力度不到位,没有按照专项整治措施的内容进行具体工作。据了解,大部分生产、租赁和施工单位不了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的内容更不清楚,也有关部门去监督和检查。另外,专项整治的措施中,没有具体的惩罚和处理条例,对达不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单位没有说明如何处理;对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应及时报废销毁,但目前还没有报废制度和使用年限的规定。

因此,首先要落实健全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及报废制度。其次要落实监督措施,加强监控机构和监管力度,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还没有下放给协会协会无法对生产厂、租赁和施工企业的模架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认可。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将某些职能转到有关协会,使协会能担负起模架的质量认证、安全认可、定期检查和产品检测等监控职能,保证模架施工安全和模架技术的健康发展。

2限制扣件脚手架的使用范围

由于扣件脚手架的安全性较差,国外发达国家已很少采用,并明确规定扣件脚手架不得用作模板支架。目前我国许多建筑工程采用扣件式脚手架作模板支架,以致年年发生多起模架坍塌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因此,当前扣件式脚手架还不可能淘汰的情况下,建议限制扣件式脚手架使用范围,尤其是高大空间的模架应尽量采用新型脚手架,保证施工安全 

3大力推广应用新型脚手架

多年来,我国建筑施工用扣件式脚手架,每年发生多起倒塌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随着我国大量现代化大型建筑体系的出现,扣件式脚手架已不能适应建筑施工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脚手架是解决施工安全的根本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应制订政策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新型脚手架和模架,尤其是高大空间的模架应尽量采用新型模架,保证施工安全。对扣件式脚手架的产品质量及使用安全问题,应继续大力开展整治工作,逐步淘汰不合格的钢管和扣件,引导施工企业采用安全可靠的新型脚手架和模架。                                                             

 

写于2020年7月20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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